依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关于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的规定,学院工会决定收缴2015年上半年(1-6月)全院工会会员会费,具体安排如下:
二、会费收缴标准:按照2014年我院工会会费缴纳标准(按6个月计,总数四舍五入)收缴。
(一)各工会小组按照缴纳标准组织本小组会员缴纳会费,缴纳细目登记,并将工会会员会费登记表(三联)整理好。
(二)各工会组长将会费收齐后,标明交纳时间、合计金额,在会费登记表上签字,交至学院财务处。
(三)请将存根联(第一联)交至工会办公室,第二联各小组自留,第三联在财务交款时由财务存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