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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三八红旗手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2016年03月14日 17:21 工会管理员

各女工小组:

在第106个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,为了表彰在学院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,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、建功立业,院工会决定全院女教职工中开展“三八红旗手”评选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、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2、具有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时代精神,坚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品德高尚,无私奉献;

3.爱岗敬业、锐意进取、开拓创新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;

4、热爱妇女工作,积极参与学院工会各项活动;

5、在学院工作满一年;

6、2015年度系、部门考核成绩前40%。

二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
1、全院在职在岗的且为工会会员(截止2015年12月31日)的女教职工;

2、按照所在女工小组女职工总数的15%确定名额。(各女工小组成员及名额见附件2)

三、评选要求

1、各女工小组要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,确保推选的“三八红旗手”具有代表性和榜样性。

2、请各女工小组于2016年3月3日前将纸质推荐表(见附件1)交至工会办公室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hbgs11535@163.com

附件1:三八红旗手推荐表

附件2:学院女工小组成员及名额

院工会

2016-2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