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7年“爱心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
各工会小组:
根据鲁教基金字[2017]5号《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3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工会继续开展“爱心一日捐”活动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捐赠范围:全院教职工
二、捐赠标准: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。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、各类津贴、补贴和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1天经济收入。
三、捐赠原则:依法组织,广泛发动,提倡自愿,鼓励奉献。
四、捐款用途:2017年的“爱心一日捐”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师生的救助。
五、活动要求:
1、各工会小组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、精心组织、强化措施,积极营建奉献爱心、乐善好施的良好氛围。
2、请于5月19日(周五)下午5:00前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将捐赠款项交至财务处,捐款明细表、财务收据交工会办公室,电子稿QQ发至工会办。
工会办公室
2017年5月11日